史记十二本纪说明
【说明】《史记》十二本纪缺《今上本纪》。今本《孝武本纪》是补缺者截取《封禅书》所补,为《史记》之重复篇目,故十二本纪只有十一纪。
《五帝本纪·正义》引裴松之《史目》云:“天子称本纪,诸侯曰世家。”张守节发挥说:“本者,系其本系,故曰本;纪者,理也,统理众事,系之年月,名之曰纪。”刘知幾曰:“盖纪者,纲纪庶品,网罗万物,论篇目之大者,其莫过于此乎!”又云:“盖纪之为体者,犹《春秋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,书君上以显国统。”(《史通》卷二《本纪》)据此,“本纪”之义有五:
1“本纪”为法则、纲要之意,它“纲纪庶品”,故为最尊贵之名称。
2“本纪”为记载天子国君之言事所专用。
3“本纪”是“网罗万事”的,即国家大事无所不载,不得视为人物传记。
4“本纪”编年,记正朔,象征天命攸归。从编纂学角度立论,编年记事是我国史法的优秀传统,使叙列的历史事件,兴衰发展的线索分明,它创自《春秋》。
5“本纪”效《春秋》十二公,故为十二篇。《太史公自序》云:“著十二本纪。”
用上述义例来衡量一下二十四史,班固的《汉书》最合标准,而《史记》最不合标准。因为《史记》的十二《本纪》中,夏、殷、周三《本纪》包括了三代的先公先王,更有《秦本纪》,这均是诸侯入《本纪》,此其一。《史记》立《吕太后本纪》,而不立《惠帝纪》,竟把帝王逸出了《本纪》,此其二。《史记》又立《项羽本纪》,却不记西楚之年,而用“汉之元年”“汉之二年”记正朔,且记事章法为传体。实际上司马迁写的是一篇“项羽列传”,只不过定名《项羽本纪》而已,此其三。因此,刘知幾的《史通》处处扬班抑马。他在《二体》篇中虽然以《史记》《左传》为纪传、编年二体之祖,但真正许为二体代表作的却是班固的《汉书》和荀悦的《汉纪》。所以他在《二体》篇的结论中说:“然则班荀二体,角力争先,欲废其一,固亦难矣。后来作者,不出二途。”《史记》不止十二《本纪》有这些破例,三十《世家》中亦有破例。司马迁不为楚王熊心立世家;对汉初叛国的诸侯王吴王刘濞、淮南王刘长、刘安,衡山王刘赐只作“列传”;赵王张耳、长沙王吴芮,封为诸侯,又历传数代,亦不为立“世家”;而汉初侯爵功臣萧何、曹参、张良、陈平、周勃等却立“世家”,更有孔子、陈涉、外戚三“世家”。司马迁天才横溢,他立例又破例。这些破例,计有三种类型。
1序事首尾完整,便于“察其始终”。夏、商、周三《本纪》上溯先公先王,使记一代兴衰之历史首尾完具,有利于总结历史经验,洞察历史的发展轮廓。魏收作《魏书》,首列《序纪》,记载拓跋氏的先世起源,就是仿《史记》而创造的。
2正名实。司马迁认为,秦至献公之后,“常雄诸侯”,“昭襄业帝”,才有始皇的统一,故特作《秦本纪》,参照《六国年表》,寓意更明。表名为六国,实叙八国,首栏列周,以示尊周天子为共主,次列秦,就是纪实以突现秦国“常雄诸侯”之意。因此周与秦不在六国数中。司马迁立《吕太后本纪》,不立《惠帝本纪》也是纪实。因高后孝惠时,惠帝垂拱,吕后称制,故以惠帝附入吕后纪中。司马迁将楚王熊心附入《项羽本纪》中亦同此例。司马迁不为吴芮立“世家”,因其事迹不显,载入年表即足。至于不为赵王张耳立“世家”,是有意将张耳陈馀合传。
3寓褒贬。司马迁为孔子、陈涉、汉帝后妃以及为汉初萧、曹、张、陈、周等开国功臣立《世家》,是褒显他们的历史功绩。反之,对汉初叛国诸侯,因为他们没有起到“辅弼股肱”的作用,降为“列传”,以示贬抑。但是周初管叔、蔡叔虽谋叛逆,后因蔡仲悔改,复封为诸侯,故司马迁仍立《管蔡世家》以劝善。由此可见,司马迁的破例为体,是寓有深意的。
班固仿《史记》作《汉书》,改通史体为断代史体,这是另一种创造,二者只可对照,不可并论。《汉书》断代为史,《本纪》载帝王,并取消《世家》,陈胜、项籍理应入传。《史记》贯通,《本纪》兼叙朝代,所以夏、商、周三代《本纪》上溯先公先王;又,《秦始皇本纪》之前有《秦本纪》,《高祖本纪》之前有《项羽本纪》,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序列,章法义例是严谨的。如果形式主义地看问题,就会认为《史记》为例不纯。刘知幾以《汉书》为标准抽绎出纪传体的撰述理论,然后反过来用《汉书》的义例范围创始者《史记》的体例,在逻辑上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,所以是迂阔之论。请看刘知幾提出的改造《史记》的意见,其言曰: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,嬴自伯翳至于庄襄,爵乃诸侯,而名隶“本纪”。若以西伯、庄襄以上别作“周秦世家”,持殷纣以对武王,拔秦始以承周赧,使帝王传授,昭然有别,岂不善乎?必以西伯以前,其事简约,别加一目,不足成篇,则伯翳之至庄襄,其书先成一卷,而不共世家等列,辄与《本纪》同编,此尤可怪也。项羽僭盗而死,未得成君,求之于古,则齐无知、卫州吁之类也,安得讳其名字,呼之曰王者乎?《春秋》吴楚僭拟,书如列国,假使羽窃帝名,正可抑同群盗,况其名曰西楚,号止霸王者乎?霸王者,即当时诸侯,诸侯而称《本纪》,求名责实,再三乖谬。(《史通》卷二《本纪》)刘知幾以帝王相接来贯通历史的观点不无可取之处,现代的章节体通史正是这样编撰的,但这和纪传体之义例是不相容的。显然刘知幾是以断代之例来绳墨通史体,故其言迂阔。假如真的按照刘氏意见来改造《史记》,势将割裂三代《本纪》及秦代史事叙述的连贯性。至于《项羽本纪》,司马迁用汉纪年,又用传体叙述,只不过是用“本纪”之名列于《高祖本纪》之前,不仅仅是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实际,而且构成了楚亡汉兴的强烈对比,增强了文章气势,更加引人深思。其他破例篇目,不一一列举。总之,司马迁的破例为体,寓有深意,大致不出以上三类,故“世家”破例,附论及之。
十二《本纪》编年记正朔,与《十表》互为经纬,划分时代段落,为《史记》全书纲纪。十二《本纪》以王朝为体系,分历史为三个段落,表列如下。
本纪目次上古史五帝本纪第一……卷一
夏本纪第二……卷二
殷本纪第三……卷三
周本纪第四……卷四
近古史秦本纪第五……卷五
秦始皇本纪第六……卷六
项羽本纪第七……卷七
今世史汉高祖本纪第八……卷八
吕太后本纪第九……卷九
孝文帝本纪第十……卷十
孝景帝本纪第十一……卷十一
孝武帝本纪第十二……卷十二
《太史公自序》云:“网罗天下放失旧闻,王迹所兴,原始察终,见盛观衰,论考之行事,
略推三代,录秦汉,上记轩辕,下至于兹,著十二本纪,既科条之矣。”十二《本纪》不仅
科条历史内容,勾勒历史发展轮廓;而且对历史研究方法论起示例作用,司马迁摄取其精义
于“赞”中。十二本纪赞共十一篇,内容可分三组。五帝、夏、殷、周、秦五篇本纪赞为一
组,主要是讲史实的考证,属于历史方法论的论述。秦始皇、项羽、汉高祖三本纪赞是对秦
楚之际兴亡更替这一历史大变动因果的探索,为第二组。而《高祖本纪赞》又与吕太后以下
诸汉帝纪赞紧密相连,是对西汉政治得失的直接评价。吕太后、文帝、景帝三本纪赞为第三
组,揭示了司马迁论史、论人、论治的思想准则,对研读《史记》全书,特别是汉代人物传
记具有示例的作用。
【集评】
陈仁锡曰:“太史公作本纪有二体:五帝三王纪,编世也;秦汉纪,编年也。”(《陈仁锡评史记》卷一)
晏世澍曰:“太史公著《史记》,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。
《索隐》曰,本其事而纪之,故曰本纪。
若是则凡纪人事,皆可通称,不已泛乎?《史通》则曰,纪之为体,犹《春秋》之经,系日
月以成岁时,书君以上显国统,诚确论也。又曰,统者,编年;编年者,历帝王之岁月。盖
言用其纪元纪时事也。本纪之目,发凡起例,创自史迁;后世因之,守而勿失。”(《沅湘通艺录》卷二)
刘咸炘曰:“本纪者一书之纲,惟一时势之所集,
无择于王、伯、帝、后。故太史创例,项羽、吕后
皆作纪。”(《史学述林·史体论》)
吕思勉曰:“必天子而后可称纪;纪必编年,只记大事;
每事又止以简严之笔,记其大纲,此乃后世
史体,不可追议古人。《史记》于周自西伯,秦自庄襄以上,亦称本纪,盖沿古之《帝系》
,《帝系》所以记
王者先世,未必于其未王时别之为世家也……
《帝系》与《春秋》异物,说已见前;本纪出《帝系》,不出《春秋》,自不能皆编年矣。
正统僭伪之别,亦后世始有,项籍虽仅号霸王,然秦已灭,汉未立,义帝又废,斯时号令天
下之权,固在于籍;即名号亦以霸王为最尊(古代有天下者,在当时本不称帝),编之本纪,
宜也;此亦犹崇重名号之世,天子虽已失位,犹不没其纪之名尔。”(《史通评内篇·本纪第四》)
朱东润曰:“本纪之滋后人议论者三焉:秦自庄襄以上,不为世家而为《秦本纪》,一也;《项羽本
纪》二也;《吕后本纪》三也。至于《孝武本纪》之出于伪窜,无足讥焉。今按《自序》
云:‘略推三代,录秦汉’,自不得不详秦之先世。《秦本纪》云,‘秦之先伯翳,帝颛顼
之苗裔’;《秦始皇本纪·赞》云,‘秦之先伯翳,尝有勋于唐虞之际’:此言秦之由
来远也。又《始皇本纪·赞》云,‘自缪公以来,稍蚕食诸侯,竟成始皇’;《自序》又
言,‘昭襄业帝(中脱一句,本崔适说),作《秦本纪》第五’:此言秦帝业之所由来也。况
诸侯史记,中经放绝,独《秦纪》仅存,为之纲领,又安得而不为本纪乎?此其一。项羽自
为西楚霸王,霸者伯之借字,伯、长也,犹言诸王之长也。羽既为诸侯长矣,故《本纪·赞
》曰,‘分裂天下而封王侯,政由羽出,号为霸王’。则史迁又安得而不为立本纪哉?此其二
。惠帝为天子七年而不立本纪,自班固始,已不能安,故《汉书》先立《惠帝纪》,帝
崩始立《高后纪》,因以帝纪为名,例本当尔,然而《史记》不以帝纪为名也!孝惠元年感
人彘事,使人谢太后曰:‘此非人所为,臣为太后子,终不能治天下。’史迁既明著其辞,
又曰:‘孝惠以此日饮为淫乐,不听政。’自元年始,孝惠不能听政,纲纪天下者舍吕后而
谁?史迁又安得而不本纪之者?此其三。”(《史记考索》第十至十一页)